北京歌路营慈善基金会儿童保护政策
2018年4月25日

一.目标和政策指导原则
北京歌路营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歌路营”)是以青少年为服务对象的非营利性机构。由于歌路营的服务对象中也包括未成年人,因此歌路营特制定儿童保护政策,以承诺在我们的服务中,确保儿童的安全、尊严和福祉,无论他们是我们的直接服务对象抑或是间接服务对象。我们尊重儿童,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族群或社会出身、财产、伤残、出生或其他身份。歌路营对于虐待儿童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绝不姑息。
歌路营认为,我们有责任告知并教育全体员工以及所有隶属于我们组织的人员相关的儿童保护政策,以及我们对保护儿童的承诺。该政策适用于所有歌路营的代表,包括工作人员(领薪和无偿,包括所有的实习生和志愿者)、签约顾问和临时借调人员。上列所有代表将被提供并告知该儿童保护政策。
在这项政策中,“儿童”是指未满18岁的所有人。歌路营将定期检讨其儿童保护政策,以期与全球相关论坛密切相连。每五年或根据需要进行修订一次。


二.背景
1.理由
歌路营基于法律和道义上的责任,制定了这项政策,以保护与我们有接触的儿童。儿童和青少年的保护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四个主题之一,已于1990年9月2日生效为国际法,1990年8月29日,中国常驻联合国大使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署了《儿童权利公约》,中国成为第105个签约国。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中国加入《儿童权利公约》。1992年3月2日,中国常驻联合国大使向联合国递交了中国的批准书,从而使中国成为该公约的第110个批准国。该公约于1992年4月2日对中国生效。歌路营的所有工作都以儿童的权利为中心,以符合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并以该公约作为其儿童保护政策的指南。
2.什么是儿童保护?
儿童保护是一个广义的词,用来形容防止儿童受到有意和无意伤害 的理念、政策、标准、准则和程序。这个含义特别适用于歌路营以及与该组织有关联的人士对儿童的责任。
3.什么是虐待儿童?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虐待儿童”或“虐待”包含“所有身体和/或情感不合理的对待、性虐待、忽视或疏忽对待、商业或其他剥削形式,在一个责任、信任或权力的关系中,实际或潜在地危害到孩子的健康、生存、发展或尊严”  。
4.政策的实施
歌路营秘书长将负责确保这一政策以及任何涉嫌虐待事件的待调查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包括在虐待事件可能导致涉嫌者被提出刑事指控时,向相关执法部门汇报,并与其合作。若该秘书长涉及虐待案件,则歌路营理事会有权建立一个委员会来调查此事件。歌路营秘书长将全面负责监督和确保政策的执行。
本政策不仅适用于歌路营内部员工的日常工作,同样适用于与歌路营产生工作关系的理事会、顾问、合作伙伴、志愿者、资助人等利益相关方。歌路营员工有责任在与利益相关方的接触和工作中提醒和督促他们遵守本政策的相关条款,不构成对任何儿童的危害。


三.政策要素
1.人才招聘
•歌路营不允许任何可能对儿童的安全或福祉造成危害的人参与到工作中。
•所有可能成为歌路营的工作人员应聘者,都要签署一份个人无犯罪记录的声明。
•在员工招聘过程中将针对儿童保护进行询问。招聘过程将提供面试指南。
•所有歌路营的工作候选人和现行代表,在工作开始前将充分理解并告知这份儿童保护政策。
•所有的招聘广告将包括一项声明,宣布歌路营有儿童保护政策,以显示我们组织对保护儿童议题坚定的承诺,并阻止想寻求在保护程序薄弱的组织中工作的人前来应聘。每个招聘广告将包含以下声明:“所有应聘者将被要求遵从歌路营的儿童保护政策”。


2.教育和培训
•歌路营将强烈鼓励所有全职员工接受关于虐待儿童和儿童保护问题的培训。
•歌路营将创造一个组织氛围,鼓励员工利用机会提出与学习儿童保护的相关议题。
•歌路营儿童保护资源指南会发给每位歌路营工作人员,他们将被要求定期审查和阅读该指南。

3.管理结构
•所有歌路营工作人员在与儿童相处时应充分尊重他们的尊严和权利,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任何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
•未经机构负责人、管理层正式批准前,任何人都不可变更有关儿童保护的政策或决定。
•所有人员将受到持续监督、监测和支持,以确保儿童保护政策和程序的理解与实行。
•儿童保护议题将被视为经常性的和正式的员工评估和鉴定内容。
•歌路营的管理层将反映儿童保护的中心原则与价值,保持专业的态度,并显示出对虐待儿童问题的意识。
•歌路营将采取措施,确保所有关于儿童健康、家庭背景和个人经历的信息将被保密,只有被授权的歌路营人员能提阅。儿童个人信息的披露,亦将只限于那些需要知道的人或单位。
 
4.儿童保护的行为准则 
歌路营所有人员将遵守以下保护儿童的行为准则,其中包括成年人对儿童表达适当和符合预期标准的行为的指导原则。通过设置适当的行为标准,它同时也保护接触孩子们的人,使其避免受到毫无根据的不当行为指控。本行为准则是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作为首要考虑。歌路营在推行所有项目和活动时,其人员将做到以下几点:
•对儿童不使用不恰当的、骚扰的、辱骂的、性挑逗的、贬低的、情绪上或精神上有害的、或者文化上不适当的语言或行为。
•对于法定年龄以下的儿童,不得雇他们用从事任何性活动或行为,包括付费取得他们的性服务或行为。这些都是违法行为。
•当与孩子共事时,尽可能地确保另一名成年人也在场。
•如果有必要从项目现场带走孩子,必须得到父母、监护人或教师/校长的许可。
•除非绝对必要,不在无人监督的儿童身旁睡觉。若有此需要,必须获得上司的许可,并尽可能地确保另一名成年人也在场。
•适当地使用通讯媒介,包括电子媒体,如计算机、手机、视频和数码相机。决不利用或骚扰儿童,或通过任何媒介取得儿童色情图像。
•不用体罚来管教孩子。
•不雇用儿童做不适合他们年龄或发育阶段的家事或其他劳动,以免妨碍他们的教育和休闲活动,或置他们于重大的风险和危害中。
•遵守本地立法,包括与童工有关的劳动法。
•若有虐待儿童的问题或指控,立即按照适当程序报告。

5.信息
•对儿童拍照和录像,歌路营将遵循严格的程序,以确保拍摄前取得监护人签署同意书。如果监护人不在场,同意书需经学校校长或教师代签。
•歌路营将确保儿童的信息和图像决不会在降低儿童安全和尊严的情况下使用。歌路营的所有包含儿童图像或文字的出版物和网站,都会用尊重而非易受伤害的、弱势的或谦卑的态度呈现出来。
•歌路营将确保儿童的图像和文字是符合诚实和均衡的事实陈述,不会被操纵或耸人听闻。
•应尽一切努力做好保密工作,任何关于儿童或儿童生活的资讯应保存在安全可靠的档案中。信息的处理和传递只限于提供给那些需要在工作过程中使用的人员。
•歌路营所有涉及任何与儿童有关信息的员工,都必须了解和遵循信息程序。

6.报告和应对准则
•当回应虐待问题时,歌路营将以儿童的最佳利益为指导原则。
•当发现任何员工、合作伙伴或其他利益相关方出现任何与儿童有关的虐待儿童事件、评论、怀疑或问题,应立即报告给歌路营负责人。所有虐待案件将彻底调查。任何员工意识到危及孩子安全的情况,都应该根据要求填写标准化格式的报告。
•歌路营将采取行动,以首先确保孩子的安全,然后依据儿童保护政策和程序,对此事进行调查。
•歌路营可寻求法律协助,向社会服务机构或警方咨询,以决定是否有必要将问题正式提交给当局。如果决定不对外部报告,必须记录下明确的理由。有关管理人员应一致通过不报告的决定。决策的过程应记录下来,所有的原因及应对方式都应存档。
•此外,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或地理位置,歌路营还将考虑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在适当的情况下提出刑事起诉,以确保儿童的保护。 
•儿童保护资源工具包内提供儿童保护服务、当地社会服务部门、公安机关和紧急求助热线的相关详情。

7.不当行为的后果
•歌路营负责人会立即决定是否暂时对被控施行虐待行为的人员进行停职,等候警方和政府管理部门的进一步调查。无论调查结果如何,歌路营负责人会评估所有个别案件,以决定是否可以恢复工作人员或志愿者的原职,以及如何谨慎处理此事。
•根据调查的结果,如果任何与歌路营相关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本儿童保护政策,本组织将立即采取惩戒和其他适当的行动。这可能包括解除任务、转移到其他工作或解雇。
•如果一个合作伙伴机构的员工显示出危害儿童安全和福祉的迹象,歌路营将重新评估与该伙伴机构的工作协议。根据结果,可提前终止合同和撤离项目经费。